详细内容

广州公积金代取中介,给您满意周到的服务

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

1、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;如果有共有人,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。

2、借款人、配偶及共有人(如果有共有人)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。

3、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(工资主管部门盖章)。

4、借款人结(离)婚证复印件2份。

5、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,如10XXXXXX,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(缴存地打印)。

6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原件3份;《合同信息备案摘要》复印件2份。

7、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。

8、《房屋预告登记证明》复印件2份(购高新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)。

9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[2](全部)复印件1份。

10、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(带附图)复印件1份。

11、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。

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市中心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(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)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(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)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《提取记录单》记录的情况确定;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,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《提取记录单》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确定。

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

1、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;

2、本人及配偶或单身职工目前在我市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,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,可以提取夫妻双方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。

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
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:

(一)购买自住住房的,提供购房合同、协议或者其他证明;

(二)购买自住住房的,提供建设、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;

(三)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,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;

(四)退休的,提供退休证明;

(五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,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;

(六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,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,提供未就业证明;

(七)出境定居的,提供出境定居证明;

(八)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,提供迁移证明;

(九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,提供购房贷款合同;

(十)支付房租的,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;

(十一)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,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;

(十二)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。

在线咨询 一键拨号18529312329